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有以下规定:
1、承诺生效的地点;
2、当事人最后签字的地点。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合同也可以也可以基于单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成立。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民法典律关系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一)主体民法典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接受担保的一方和提供担保的一方。
1、接受担保的一方。
在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接受担保的一方是贷款人,一般是案件中的原告。
2、提供担保的一方。
在担保借款合同的纠纷中,提供担保一方,在保证担保中,只能是第三人,在抵押和质押担保中,既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他们一般是诉讼中的被告。
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是有资格限制的,对此《民法典》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二)客体民法典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保证担保中,客体是行为;
在抵押担保中,客体是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不动产上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
在质押担保中,客体既可以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权利,如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股票、股份,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三)内容民法典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担保方式不同,权利义务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我国《民法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因为权利义务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基础和依据,我们将在法律责任中进行探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7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