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3-08-01 21:33:37 3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有以下规定:

1、承诺生效的地点;

2、当事人最后签字的地点。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合同也可以也可以基于单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成立。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民法典律关系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一)主体民法典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接受担保的一方和提供担保的一方。

1、接受担保的一方。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接受担保的一方是贷款人,一般是案件中的原告。

2、提供担保的一方。

在担保借款合同的纠纷中,提供担保一方,在保证担保中,只能是第三人,在抵押和质押担保中,既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他们一般是诉讼中的被告。

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是有资格限制的,对此《民法典》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二)客体民法典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保证担保中,客体是行为;

在抵押担保中,客体是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不动产上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

在质押担保中,客体既可以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也可以是无形的财产权利,如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股票、股份,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三)内容民法典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担保方式不同,权利义务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我国《民法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因为权利义务是确定法律责任的基础和依据,我们将在法律责任中进行探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7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成立 最新知识
针对民法典的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有什么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民法典的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有什么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