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116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依此,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规则,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但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二、定金数额规定及定金罚则的适用
(一)定金数额规定及定金罚则的适用
1、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2、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解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罚则的适用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3)在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三、定金罚则对双方都有制约
读者反映问题,他和商家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在某段时间由商家提供某项服务,或者是消费者购买大宗商品,根据协议内容,消费者预先支付商家一笔定金。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决定不再和商家履行协议。消费者和商家协商是否可以退回定金,而商家态度坚决,表示是由于消费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定金不能退还。
从心理上来说,消费者的感受可以理解,什么服务都没获得,却要让那一笔定金打水飘,而且所付定金往往价格不菲,5000元、1万元,都是很普遍的数目。
可是从法理上来说,如果确实是由于消费者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那么按照定金罚则,消费者无权要回定金。上海东弘律师事务所的沈劼律师介绍说,关于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当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定金罚则对双方都有制约。消费者签名必须谨慎,当你签下大名的时候,表明你已认可了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没有显失公平,那么你就得承担合同中所列明的责任。这是一种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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