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不需付加班费,妇女节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因此这一天并不是加班,而是正常的工作,但是如果这天是休息日的,则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一、小时加班费怎样计算?
小时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休息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工作日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调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二、国庆长假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节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其余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通常情况下,每年国庆节基本都是放假7天,并且大多数也是集中在10月1号至10月7号,特殊情况的,两个节日连体的,会有延长。在这段期间劳动者被安排加班的,对于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其中正常情况下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则加班费按照3倍计算,而要是调休日安排加班的话,那么此时只能按照2倍计算加班费。
三、江苏省加班工资标准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2)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3)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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