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流程再造,我市涉及房屋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不动产登记业务,区分具体情形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这些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综上所述,他项权证是不动产抵押的时候用到的,抵押权人持有该证,就是表明拥有抵押权。办理成都市不动产他项权证,需要抵押人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书、结婚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还得写一份授权委托合同。目前,办这个证是不收费的。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
根据《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1.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3.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
4.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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