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更新。有些男女,在确定关系后,为了进一步发展,会选择同居生活。这不光是为了两者的进一步,也有其他方面原因。比如为了方便生活,或共同规划未来。在这期间,关系中的某些男性会将自己的工资和各种收入交于女方保管。但这种模式下,双方感情一旦发生矛盾,双方所保留的这一部分财产,是否可以归为共同财产呢?
事实上,这一矛盾在我国是可以遵循一定规则的:
1、首先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若双方以对财产进行分割,这可以按照双方所约定的条款来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如果男性将钱交给女性,同时女方也将自己工资规划,存入双方共同资金中,并一起约定好要将这笔资金用于买房,结婚。这时,如果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则不能认为这笔资金单纯属于保管关系,而应属于共同财产。
2、虽然双方同居,但同居后一方的收入仍归个人所有。遵循这个规则,若对其中一方收入无约束,就算男女双方之间有约定,资金归其中一方保管,但还是属个人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3、同居后若两人存够资金,购置房产或其他不动产,则此部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这种财产,一般是车子,房产之类,若双方无协议,无规定,则此类财产应双方按彼此所付出资金按比例分配。
4、此外,工资之外,因人身关系所得意外收入,属当事人所有,不属共有财产。比如受到意外得到的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财产,就算是在婚姻关系中,也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下面,列举几个这类财产,如赔偿金,劳保,抚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保险等等。
5、除了因人身因素所得财产,继受财产,如其中一方所继承的财产,也归一方拥有。
6、在关系期间,若一方有可确为个人资金则实属个人资金。若无共有属性,或属权不明的都可推为共同财产。
但其实在男女同居时,大部分都不会想到出现感情问题时财产的分配,也不会思考后面可能出现的矛盾。所以双方财产在事前并未做好合适约定,且同居时间可能很长。这样,有些财产的分配并不明确,即使双方协商,也没有得到良好解决,闹上法庭。若无证据,则只能按共同财产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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