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后有效,未经登记不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赠房屋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正式登记手续后,房地产赠与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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