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属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
一、使用童工怎么举报
一旦发现有使用童工的现象,请马上向所在地人社局举报投诉。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第364号令发布)第五条规定,在发现用人单位有使用童工的现象时。
应当向所在地人社局举报投诉。最简单的办法是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咨询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情节一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的,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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