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鱼鳞乡和高竹乡的郑仕菊与罗必权等数十人近来惴惴不安:乡信用社主任用他们的名字贷款赌博,一会计也用他们的名字骗贷挪作他用,贷款到期无法偿还,本月6-8日,贷款数额较大的10多位村民可能坐上被告席。据悉,此案是巫溪县农村信用社建社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案件。近日,记者深入数百公里外的库区腹地进行了采访。
天价债务从天而降
在鱼鳞乡,10多位村民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村民何泽万说,2003年7月,县信用社组成的大清查组在该地调查银行债务时,他们被告知在乡信用社自己有最低5000、最高近40000元的贷款。清查组在一张调查表上填写了贷款金额、时间及用途后,通过诱骗等方式让他们签字确认。他们很疑惑,自己从没向信用社贷过款,这些如同天文数字的债务从何而来呢?
信用社主任冒名骗贷
何泽万等人说,从2002年初开始,该乡信用社主任杨某就以种种理由向他们借身份证,因人熟,加之法律意识不强,近一半人都将身份证或私章借给了杨某。有3位村
民称,不知为什么,他们的身份证和私章一直在手里,也经过杨某的手贷了数额不小的贷款,有的贷款借据中连身份证号码都不对,也没有本人签字。该信用社女会计黄某用同样的手法,套取了9万多元贷款。据初步统计,黄、杨两人冒名套取了至少20多万元贷款。2003年2月,黄还胡乱编了12个名字,通过伪造证件骗贷近10万元。
来自邻近的高竹乡的村民也反映,该乡信用社主任刘某采取同样手段,冒用20多位村民名字,骗贷数十万元。
120万资金不翼而飞
2003年6月,县信用社发现鱼鳞乡资金漏洞不小,决定展开调查。见事情败露,杨某逃逸,至今下落不明。黄某早在2003年2月就请了假,消失得无影无踪。高竹乡的刘某则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据两信用社的上级管理部门———徐家信用社的朱主任介绍,至少有120万元不知去向。朱称,刘某已承认用村民名字骗贷的事实。
11村民被告上法庭
2003年7月,县信用社在两乡调查时,根据村民们贷款时的借据重新登记,并让村民签字确认,要求他们必须按时还贷。2004年5月11日,一些贷款金额较大且到期没有还贷的村民,被徐家信用社告上巫溪县法院。6-8日将开庭审理的共有11位村民。他们纷纷喊冤,称自己被冒名贷款,贷款时没有亲笔签名或按手印,有的甚至连贷款合同也没有,徐家信用社就以大清查时调查表上的签名确认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目前证据尚不充分
记者采访了该县信用社主任张厚学。当记者问及调查中到底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村民贷款时,张承认,原始借据形式上确有不合法的地方,但大清查核对时村民已签字认账。此外,信用社存根中的签章与用户手中的章没有任何区别,足以证明贷款是事实。至于贷款时其他几个必要手续是不是该同时调查时,张没有正面回答。
采访中,一陈姓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张被冒名贷款的借据,借据上除了名字相同、签章一模一样外,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且号码绝大多数有误,签名也非本人。另外,该借据上无审批人、责任人和经办人,也无复核、会计和出纳签名。面对这张被村民已签字承认借据,张无言。
随后,张通知徐家信用社申请撤诉,理由是目前证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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