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分支机构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分支机构依法被撤销后,必须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全文4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