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3-06-09 17:00:48 3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东道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或办事机构。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其是所属外国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它不属于也不同于外国公司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子公司。

第二,其不具有独立公司法人的内部组织机构。其内部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不具备法人治理结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足以反映该公司真实情况和合法资格的证明文件。其公司章程,还应当置备于该分支机构,供随时查阅。

第三,其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是以外国公司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其所属外国公司承受。

全文3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最新知识
针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