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09-2013年运输物流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09-2013年二中院共受理运输物流纠纷案件157件。其中,案件数量居首位的是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共受理121件,占全部运输物流商事纠纷案件数量的77%;居第二位的是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共受理26件,占16.6%。
上海二中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运输物流纠纷案件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行业风险和隐患有所体现。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输物流业不仅在商事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运输物流市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经济的全面提升对货物运输行业的需求加大,电子商务的成熟和完善带来快递行业的飞速成长,国际贸易的深度发展对货运代理行业也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上海二中法院建议对运输物流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给予充分重视。
在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指出了运输物流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无资质运输物流主体经营中的风险隐患问题,业务转委托中存在的资质审查不严现象,运输业务流程中货物签收手续不健全现象,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带来的问题,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被认定无效等。
针对这些问题,上海二中法院在听取相关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从相关行政部门应指导运输企业规范经营、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运输物流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大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和制度措施。另外,针对快递行业和货运代理行业所特有的特点和问题,提出要完善快递行业内外监管体系以及货运代理风险防范机制。最后,白皮书提出司法、行政、行业协会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物流行业风险,创建公平规范的运输物流市场环境体系,进一步优化上海运输物流行业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促进传统运输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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