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海事海商案件受金融危机的阶段性影响较大。因金融危机的持续冲击,航运和港口企业继续遭遇运价跌、订单降、运费欠和吞吐量下降、货物堆场、规费拖欠等经营问题,导致诉至法院的拖欠运费、港口规费或无人提货的纠纷大幅增加。近日,广州海事法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广州海事法院2010年度审判情况通报》(即海事审判白皮书)。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刘年夫介绍,制作和发布海事审判情况通报,是化解航运纠纷、提示社会风险、参与航运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体现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方式。白皮书显示,2010年度广州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海商案件呈现出六个比较明显的趋势和特点:一是受金融危机的阶段性影响较大;二是与贸易物流等服务业的关联度较高;三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四是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比例高;五是海洋开发利用案件相对较少;六是案件类型的区域特征明显。
在对航运纠纷多发易发环节和典型个案进行剖析的基础上,白皮书归纳总结了金融危机导致的影响、货物运输及港口管理、船舶船员管理、航运保险业、水资源污染等五个问题,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航运业带来的风险、依法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用工市场、依法规范航运保险经营、加强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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