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确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应当写明如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基本信息;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员工就业时只能跟公司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可以有劳动双方的签字,也可以由劳动双方的盖章,这两个条件,存在任意一个,劳动合同都是生效的,并不是说必须要有劳动双方的签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明确的限制,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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