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有权通过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一、若个体拖欠工资怎么办?
1、首先与老板进行私下和解。
2、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证据的情况下(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
3、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处理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提前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才能向法院提前诉讼。
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不必费力寻找用人单位负责人,因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般都能找到他们,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劳动仲裁是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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