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如何申领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加班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如果雇主拖欠雇员的加班工资,工人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雇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不受时间限制;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应当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福利等支付纠纷,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的时间为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具体日期的,以用人单位承诺的日期为准劳动争议的解决。如果员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日期为劳动争议的“发生日期”
关于加班工资的证明,员工要求提供存在加班的基本证据。在员工提供了公司存在加班的基本证据后,根据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班事实的具体举证责任对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不能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责任。”N序列。“
换句话说,如果与劳动仲裁纠纷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的控制和管理,用人单位应依法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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