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温费发放周期为四个月,分别为六月、七月、八月和九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温补贴是为保障职工在高温条件下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放的津贴,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场所温度的劳动者应向其发放高温津贴。
黑龙江的高温费发放周期为四个月,这四个月分别是六月、七月、八月和九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黑 龙 江 高 温 作 业 工 人 每 人 每 月 能 领 多 少 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黑龙江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黑龙江高温作业属于特殊工种,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因此,每个黑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月能领到的钱数为2000元。此外,根据《黑龙江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每天可领取高温天气津贴600元,但最高不超过每月2400元。因此,高温作业工人的高温天气津贴最高为每月2400元。综上所述,黑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能领到的钱数为2000元(基本工资)+ 2400元(高温天气津贴)= 4400元。
黑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能领到的钱数为2000元(基本工资)+ 2400元(高温天气津贴)= 4400元。
《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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