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怎样注销
总公司破产分公司的注销如下:
1.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2.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3.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
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6.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注销的条件
分公司注销的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