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外,其他情形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补偿方式有所不同,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支付的工资计算。
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吗
1、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签劳动合同意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从此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交纳各项保险,向员工支付各项福利。而劳动者也从此受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入职申请仅是劳动者一方要求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不接受,双方建立的仅是事实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签吗
1、劳动合同不是在试用期后签。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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