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而终止的情况是: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一、民法典父母进监狱是否丧失监护权
民法典父母进监狱可能会丧失监护权。《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孩子母亲去世后舅舅是否有抚养权
孩子母亲去世后,舅舅是否有抚养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母亲去世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亲,此时舅舅没有抚养权。如果母亲遗嘱上指明有舅舅担当监护人,则舅舅是有抚养权的。如果父亲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舅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2、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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