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尚某某在两会期间参加上海团讨论时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个系统工程,银监会正与相关部门就《商业银行法》修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以适应新情况要求。
虽然尚某某并未提及修改的具体内容,但是银监会多位高层曾在不同场合表达了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必要性。而近些年来,仅仅是存贷比一项监管指标的存废就已经讨论多时,不少前央行官员以及银行人士不时呼吁修改存贷比监管指标,然而此项指标的存废则需要修改《商业银行法》,进程缓慢。
除了存贷比之外,3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则传达,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向银行发放证券期货牌照,但没有具体时间表。而此项混业经营也剑指《商业银行法》第43条,而此前多位委员也曾提交金融混业经营的提案。
受到监管层正在研究向银行发放证券牌照影响,3月9日下午,银行股集体发力,将上证与深证指数纷纷上拉,一扫上午交易时段的低位徘徊状态。宁波银行等几家区域性大型城商行纷纷涨停,带领上证指数当日上涨1.89%。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获得证券牌照,混业经营则能更好地发挥银行整体协同作用,效果则是一加一大于二。一位商业银行人士认为。然而3月6日证监会发言人也指出,银行获得证券牌照目前尚没有时间表。
中信建投则认为,银行已开展债券发行、投资等部分证券业务,预计较先放开的将是承销业务,最后放开的或将是经纪业务。但是银行获得券商牌照涉及到对《商业银行法》的突破,法律的修改较为慎重,短期内放开的可能性不大。
显然,金融混业经营,不仅仅需要证监会,同时也需要银监会推动《商业银行法》的不断适应新常态。
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会议上,尚某某强调要积极完善金融法制体系,加强银行业立法的统筹和规划,重点做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法》的修订工作。
在去年12月份召开的2015年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中,尚某某再次提及,全面推进银行业法治建设。完善银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市场退出、普惠金融、民间融资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推动修订一批基础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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