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计算188天产假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假15天,多胞胎假15天。
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附加产假15天,多胞胎附加产假15天。
女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实行产假前工资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雇主。第九条对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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