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员工不胜任工作而无过错性辞退该员工的,要给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一、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通知
辞退员工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以及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怎么办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的,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三、工龄10年以上被辞退该怎么赔偿
工龄10年以上被辞退是否需要赔偿应视以下情况而定:
(一)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二)如果不是上述情况,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员工可向用人单位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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