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不动产、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债务、知识产权、人身权、选民资格、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认定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和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种类有:
1.故意或过失伤害他人的人身损赔偿;
2.交通事故人身损赔偿;
3.医疗事故人身损赔偿;
4.校园事故人身损赔偿;
5.产品责任人身损赔偿;
6.触电人身损赔偿;
7.环境污染人身损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内,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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