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取得相关有利证据材料后,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调解原则。
哺乳期单方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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