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与占地的区别
时间:2023-04-13 09:12:23 1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征地与占地的区别

占地,是一种非法使用土地的行为,如果地上已有建筑物的,要由国土及城管部门拆除违章建筑物并要恢复土地原貌。征地,是有立项(发改部门负责)、规划红线(规划部分负责)、用地预审、勘测定界报告(国土部门负责)的合法使用土地的行为。同时,在征地过程中需要听取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意见,按照不同地区地价不同进行补偿,而且对地上青苗、建构筑物均要补偿,还要解决人员安置等等。

二、占地面积如何计算

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土地上水平投影所占的面积,占地面积一般都是按照最底层建筑的长和宽来计算的。而开发商所说的占地面积也指空白地皮的总面积,所以很多人计算的占地面积和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有一定差异性。

三、征地程序如何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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