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与产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其中,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前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后者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不过两者共同的一点是,都属于带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计划生育假和流产假的区别
计划生育假和流产假的区别:
1、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2、产假,包含流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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