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根据该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然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在登记机构也没有相关登记记录,无法进行居住登记,也就无法取得居住权。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取消居住权
居住权不能取消。居住权消灭是通过期限届满或者居住人死亡,只要满足其一就使得居住权消灭。居住权的获得,应有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可以5年、10年或20年,甚至可以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居住人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二、居住权房是否可以出租
居住权房不能出租。居住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根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期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应当消灭居住权。消除居住权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
三、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要看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为其设立继承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需要其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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