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法性存在争议;2.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存在障碍;3.在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有时会发生;4.在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存在困难。
土地入股存在以下问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法性存在争议;
2.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存在障碍;
3.在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有时会发生;
4.在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存在困难。
土 地 入 股 的 合 法 性 问 题
关于土地入股的分红问题,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不合法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可能会违反相关法规,建议您在投资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
土地入股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法性存在争议、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存在障碍、在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可能会发生、在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存在困难。因此,在投资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是必要的。同时,建议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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