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工伤保险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给予医疗费、工伤康复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属于伤残的,评级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一、工伤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受伤则会被认定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可以得到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来给予当事人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和其他赔偿费用(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等)。如果工伤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则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当事人的养老保险金比伤残津贴少,那么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应当怎样进行赔偿
发生工伤的,通过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治疗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公受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如果金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还可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三、工伤赔偿哪些项目
工伤赔偿项目如下:治疗员工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生活费、护理费。一至四级的伤残员工,还可以领一次性的伤残津贴及每月的伤残津贴。如果是因工死亡的,还需要对尚存的家属发给丧葬补助金和赡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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