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分娩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居民,孕期检查费以及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对在参保地孕检、生育的居民,只要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身份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备案,就可直接按规定享受孕检待遇、生育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卡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门诊大病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一般、老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一般、老年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且下一医疗年度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上一医疗年度个人缴费额10%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全文5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