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的方式可以概括为三种:
1、划拨:一般是无使用年限,多用于公益事业用地、安居工程用地、危改扑迁、工商企业改造、基础设施用土等。)
2、招标、拍卖、挂牌。通常的情况下是以价高者得为唯一衡量标准。
3、土地使用权收购、兼并、置换。
4、以收购公司自然人身份证明。
5、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利主本发生变化的(兼并),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通过股权转让获得土地的主要法律风险
1、被收购股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股权主体和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2、对出让股权性质进行确定,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必须扫法定程序进行交易,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产权界定、登记,并在产权交易所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割单后,才能正式办理股权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收购方到工商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中外合资企业还须经过外经委审批,确认投资主体发生改变,否则股权收购合同没有生效。
三、对法律风险的规避
1、提出担保。受让方要求出让方提供母公司担保或上市公司担保。
2、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中,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留一部分尾款作为保证金(一般是成交金额的25%,期限一般为股权交割日后的12个月或24个月)。
3、尽职调查:侧重于公司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是否有其它的瑕疵,有被查封、抵押或出租等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财务状况等涉及最终收购目的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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