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通过中介公司租房,看中了一套房子并很快支付了1000元定金。由于那套房子卫生间里淋浴房的门是坏的,陈小姐就多长了个心眼,要求修好门后再签租房合同。可是,几天后陈小姐去签合同时,淋浴房的门仍旧没修好。“我已经怀孕了,淋浴房的门修不好,我担心会有安全问题,决定不租这样的房子了,不知这样能不能还回定金?”日前,陈小姐致电本报维权热线求助。
中介公司答应维修淋浴房门
还没修好就催促消费者签约
4月17日,陈小姐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一套房东委托出租的房子,由于对其地段和户型都很满意,她爽快地支付了1000元定金。
“但看房时,我发现房子里淋浴房的门以及部分灯具坏了,我就要求中介公司先负责修好,两天后再签订租房合同。”陈小姐说,她还特别要求,一定要在这两天内将淋浴房的门修好,因为这关系到人身安全问题。
两天后,陈小姐按时去签合同,由于维修问题没落实,她便将这事搁了下来。
“20日早上,我打电话给中介公司,约好21日签合同。可当天晚上,中介公司却打来电话,说如果不签合同,他们就要把房子租给别人,还要没收我的定金。”陈小姐觉得有点委屈,她说她也想租这个房子,是中介公司没把门修好才导致租赁合同没签的。
21日中午,陈小姐再次去看房子,发现淋浴房门依旧没修好,这让她很不放心,决定放弃租住的念头,并要求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退还1000元定金。
消费者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是否中介违约却很难认定
支付定金时,陈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银行承租意向定金收付书》,上面写着“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合同(《房屋银行承租合同》)不能签定,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陈小姐认为,是中介公司一直没修好淋浴房的门,才导致租房合同没签成,应该由中介公司承担责任,赔付双倍定金。
中介公司的区域经理林先生说,其实他们一直都在努力为陈小姐维修淋浴房,但是由于房东所使用的淋浴房比较陈旧,配件很难买,因此才一直没能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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