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委托书到哪里去公证
时间:2023-06-12 08:14:50 4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监护权委托书到哪里去公证

1、监护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去公证。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公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十一条: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十二条:申请办理同一公证事务的若干个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不在一个公证处辖区,或者财产所在地跨几个公证处辖区时,由当事人协商,可向其中任何一个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由有关公证处从便民出发协商管辖。

二、如何才能构成委托监护

1、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托,也可以是限权委托。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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