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有产权具体要看各地区的规定,例如上海市的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当事人可以携带供应单、预(销)售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预(销)售合同签订后,动迁安置房的购房人应当持“供应单”和《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动迁安置房的预售许可证应当注记“动迁安置房”。
无产权房子可以去出租吗
无产权房屋一般不可以出租。对于建房手续不全、违章建房等原因使得产权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无法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对于具有合法的建房、购房手续,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其房产证处于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可以出租。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预(销)售合同签订后,动迁安置房的购房人应当持“供应单”和《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第二十一条
动迁安置房的预售许可证应当注记“动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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