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屋无产权能否起诉确权公司
安置房屋无产权,利害关系人确实能向法院起诉确权公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物权的归属或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若安置房无产权证且存在产权争议,相关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安置房的所有权。
这一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作出裁决,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安置房无产权起诉确权的依据
安置房无产权起诉确权的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三十三条明确了物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
2.第二百三十四条则直接规定了物权确认请求权,即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这两条法律规定为安置房无产权情况下的起诉确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当事人在面临产权争议时能够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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