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一般三十日内有回复。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的回复期限
在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如果是可以接受处理的情况,会在五天的时间之内,去审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情况,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能够做出关于行政复议的决定的时候,经过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准许之后,可以对审批的时间做一个适当的延长。与此同时,要去通知申请人本人,那么延长的期限也是有时间规定的,最长也只能在三十天以内,这样的期限以内。相关部门做出了行政复议的决定之后,当行政复议的决定书送到当事人的手中的时候,行政复议的法律效力也就达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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