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一个标题,标题可以写什么医院,病假单证明”,也可以写成“哪个医院诊断证明”,记得标题要居中,标题可以设为一号粗体加黑的字体,这样看上去比较醒目。
2、医院病假单填写还需要一个抬头,也就是说这份病假单,是针对哪一个单位开具的,抬头就写上对方单位的名称,当然如果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形式出具,是可以不用抬头的。
3、医院病假单有了标题和抬头后,还需要有主体部份,主体部份主要介绍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以及后续是否需要继续治疗,还需要写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时间、以及建议休息多长时间等事项。
4、医院病假单填写了标题,抬头,主体之后,记得还要附加上一句“特此证明”的字样,加在主体部份之后,用以表明这份证明的真实性,还可表示这只是一个患者需要休息的证明,不作它用。
5、医院病假单填写还不算完整,还要注明出具这份医院病假单证明的时间,好让对方单位清楚知道,该名患者是在哪个时间段内患的什么病,病情如何,是否需要休息。
6、医院病假单有了以上的填写,基本算是大功告成,但切记最后一定要盖上就诊医院的章子,以示严肃,章子可以是医院签章,也可以是就诊科室的签章都行,目的就是证明医院病假单的真实性。
孕妇病假工资怎么算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如果是病假,按下面算: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生育待遇的规定:
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
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
戊、产假期间(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
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
补充知识:病假工资规定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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