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传字〔2007〕8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培训班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建条件
按照农业部提出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水平;建管并重,保证质量”的规划原则,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选建条件如下:
(一)优势农产品突出。县级质检站申报县(市)的粮食、蔬菜、肉类、蛋类或水产品等产业发展突出,检测任务量大。重点考虑蔬菜面积、粮食总产、肉产品总产、禽蛋总产在全省前60名,水产品总产全省前20名的县市区。
(二)质检工作有基础。县级质检站承建单位有编委认可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或有定量检测或速测工作基础,能够发挥现有检测人员和设备的作用,填平补齐,进一步发挥质检站的作用。
(三)综合建站。县级质检站检测范围覆盖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个行业,包括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方面,为此,没有整合的县级农、牧、渔业主管部门必须由县(市)政府明确一个承担单位共同综合建站。否则,不予安排项目。
(四)区位特色明确。在合理界定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重点考虑环京津、环省会,交通便利,有较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县市区。
(五)县政府重视支持。当地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极支持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且县级财政收入较好,有能力保证县级农产品质检站正常运转。
二、拟建名单
农业部安排我省建设75个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结合我省实际,省厅提出了我省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议名单。具体建设指标分解为:石家庄9个(含扩权县2个),承德5个(含扩权县2个),张家口5个(含扩权县2个),秦皇岛2个(含扩权县1个),唐山9个(含扩权县2个),廊坊5个(含扩权县2个),保定11个(含扩权县3个),沧州7个(含扩权县2个),衡水7个(含扩权县2个),邢台6个(含扩权县1个),邯郸9个(含扩权县2个)。
三、上报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选建条件和要求,对省厅提出的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拟建名单进行研究推荐,抓紧确定选建县名单及其建设地点;推荐县与拟建名单不符的,请说明理由。
(二)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由农业局牵头,畜牧、水产主管局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联合上报。
(三)对农业、畜牧、水产分设的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要征求当地县政府意见,由县政府明确一个建设地点和承建单位。
(四)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务于2007年4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选建县名单及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基本情况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2份。厅市场信息处联系人:曹倩,李清华,联系电话(带传真):0311-86698768、86210943。
附:1、河北省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拟建县主要指标一览表(略)
2、河北省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基本情况表(略)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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