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1.以商品房使用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居住商品房销售和非居住商品房销售;
2.以房屋销售价格为标准可以分为:平价商品房销售和市场价商品房销售;
3.以房屋销售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内销房销售和外销房销售;
4.以房屋的建成为标准分为: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