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电工在检修电焊机时违章操作导致其触电身亡。
一、事故经过
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多经公司检修班职工刁某带领张某检修380V直流焊机。电焊机检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某安排工作组成员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线路拆除约170比15左右,刁某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在检修电焊机作业中刁某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某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
1.该公司于2001年制定并下发了《电动、气动工器具使用规定》,包括电气设备接线和15种设备的使用规定。《规定》下发后组织工人学习并进行了考试。刁某虽有10年从事电气作业经历,并获得高级检修电工资格证,但在此次检修工作中不执行规章制度,疏忽大意,凭经验、凭资历违章作业。
2.该电厂多经公司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负有承担事故责任。
3.工作组成员张某虽为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未有效地进行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刁某的违章行为。
三、防范措施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违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检修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电动、气动工器具使用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检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并填写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个月。
3.完善设备停送电制度,制订设备停送电检查卡。
4.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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