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经过:近日,消费者王某到我局投诉称,自己于2011年10月1日在我县某公司办理了宽带等业务,并交纳了年费共计500余元,后因女儿赴外地工作,家中无人使用电脑,故到营业厅办理报停业务。当时接待的营业员表示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即给予办理,王某因有急事便离开了营业厅。2013年11月某公司忽然送来电话费催缴通知函,称王某自2012年10月1日至今一直未缴电话费,欠费共计1149.80元。王某认为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多次协商未果,因此投诉到我局,要求消协依法调解。
处理结果: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此投诉后,立即联系某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调解。某公司答复,王某产生的费用实为来电显示资源占用费。经多次协商后,某公司对王某所有费用进行了调账处理,并协助王某办理了电话及宽带拆机手续。至此,一场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消费警示:消协提醒:办理电信类通信服务一定要到电信部门营业厅办理,并获取相关单据凭证,确认已办理成功。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纠纷,对通信公司和服务提供商的答复不满意,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工商(消协)投诉,或向各电信公司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申诉。同时,消费者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通信公司和服务提供商没有就收费项目行使告知义务或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可选择仲裁或起诉。但关键是消费者要有保全证据的意识,对入网协议书、话费清单、证明自己已经提出相关要求的处理意见等证明材料要妥善保存,以利于日后举证。同时,也呼吁电信运营商尽可能的完善自身服务体系,做到对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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