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就是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的调解,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创新调处矛盾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近日,霍山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又成功解决了一起赡养纠纷。
项某年事已高,加之没有什么收入,老人的赡养问题日显突出。原本在村里达成的赡养协议,由二儿子项某某抚养父亲项宏南,但因家庭种种原因,项某老人的赡养问题没得到解决,一直住在附近的茅草棚。老人无奈,写好诉状欲将儿子项文生告上法庭。
法官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后,没有仓促立案,而是发挥司法能动性,运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先介入调解,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分别对原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儿子项某某表示将尽力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老人也表示体谅儿子的实际困难,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达成了协议,项文生每月给付老人200元,按季付清,老人准备在敬老院安度晚年。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忌讳上法院“对簿公堂”,诉前调解具有一定的文化、心理基础,且没有费用负担,霍山法院贯彻“能动司法、定纷止争”精神,大胆尝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快速简捷地予以调处,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5月,通过诉前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40余件。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