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资金,由国家收取,由土地使用权获得者支付,一般由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通过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通过招标、拍卖、上市、协议等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缴纳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的土地价款;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缴纳的土地价款,以及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变更相关的其他收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承租人出租国有土地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入;土地使用者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含征地管理费)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按照规定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扣为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按上述要求管理。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开发商拿地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地方政府出让一定年限(使用最高期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开发商需一次性交纳该年限内的土地出让金。
2、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及其它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产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土地管理法》第55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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