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
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上述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如果有异议,可以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需要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二、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一般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缴纳。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国有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该明确需缴纳出让金的金额、具体的国库、缴纳时间和违约责任等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使用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一律全额缴入国库,实行中央和地方30:70分成。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