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参保人员须办理人员资源库数据登记
新增人员的用人单位需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个人办理数据库登记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备案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外地户口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
(1)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
(3)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
(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
(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办理参保(补缴)
1、填报表格:
(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三个月以内的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另需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2、提交资料:
(1)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3)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机关失业单位须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凭证、工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专家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之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可以同时参保吗?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可以参保。
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不过面对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群。参保人员是不能重复参保的,应该按照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参保。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清单,入院或出院证等材料。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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