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资料清单包括开工前、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的相关资料。在开工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在基础施工阶段,需要土方开挖方案、放线记录和混凝土施工方案等资料。在主体施工阶段,需要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取样等资料。在装饰装修阶段,需要提前进行复试,并经过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清单:
-开工前:申请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
-基础施工阶段:土方开挖方案、放线记录、混凝土施工方案等资料。
-主体施工阶段: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等资料。
-装饰装修阶段: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并经过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准备要求是什么?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准备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准备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施工管理资料。
2. 设计准备阶段: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等设计管理资料。
3. 采购准备阶段:采购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采购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等采购管理资料。
4. 合同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合同管理资料。
5. 施工验收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施工验收管理资料。
6. 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特点、工程量、工程进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资料。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准备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修改工程文件,或者拒绝工程单位报送工程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资料清单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修改工程文件,或者拒绝工程单位报送工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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