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四个类别的标准均提高170元。具体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450元、二类1350元、三类1250元、四类1150元,依次调整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与此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3元、二类8.7元、三类8.2元、四类7.6元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7.7元、二类16.6元、三类15.6元、四类14.5元。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山西省转型综改确定的行动计划之一。
省人社厅特别指出,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待遇:加班加点工资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山西太原:亏损大户古交钢铁厂进入破产程序
中新山西网1月9日电昨天,市中级法院裁定受理我市国企亏损大户古交钢铁厂的破产清算申请,至此,我市国企政策性破产工作全面结束。
古交钢铁厂多年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因此,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同意古交钢铁厂政策性破产。经市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批复,古交钢铁厂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初步查明,古交钢铁厂成立于1955年,现隶属于太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政府授权太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管的钢铁联合企业。该厂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为国有划拨用地。全厂现有在册职工3912人,其中在职职工2804人,离退休人员1108人。全厂账面资产总额为6.6918亿元,负债总额为11.567亿元,资产负债率达173%,已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法院认为,申请人古交钢铁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破产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应予准许。昨天,法院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受理古交钢铁厂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法院决定由太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古交市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古交钢铁厂破产清算组,指定古交钢铁厂破产清算组为古交钢铁厂管理人。法院依法查封了古交钢铁厂所有财产,古交钢铁厂负责人向管理人转交了其公章及账册。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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