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姐姐的名字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房子有贷款的,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房子没有贷款的,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然后到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
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是怎样的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房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费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房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房产证上如果要加上自己的孩子或者是老婆的名字的话,那么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但是从现实生活当中所进行操作来看的话,会存在很多复杂的手续。同时这个过程当中也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只不过说如果是通过赠予的方式来进行添加姓名的话,可能税收这个方面也是有相关优惠政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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