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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流程

2022-04-15 2,982人已浏览
  • 李本虎律师

    李本虎律师高级合伙人

    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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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赠与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如果是夫妻关系还要携带结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按照内部流程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工作人员会登记在册,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如果是买卖,属于一般的房产交易行为,当事人双方要先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和不动产完税凭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提醒大家,赠与与买卖两种方式,税费不同,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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