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合同吗
1、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但为了更加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租赁内容,避免产生纠纷。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二、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
1、承租人必须经过承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
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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